证券代码:873277 证券简称:智通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资料图】
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通科技”)持有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华公司”)100%的股权,智华公司注册资本为320万元,实缴320万元。因发展战略需要,智通科技将所持有的智华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500万元价款转让给东营市日耀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耀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签订转让协议,为保证智通科技和日耀公司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协议签订后进行股权变更,股权变更后智华公司管理权归日耀公司所有。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143.30万元,期末净资产为 1659.68万元。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智华公司本次拟出售股权账面价值为 4,902,215.27元,拟出售股权的合计总价为5,000,000.00元。
此次拟出售的股权资产总额 5,000,000.00元,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9.72%,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0.12%,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智通科技出售子公司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营市日耀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38号生态谷21号楼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38号生态谷21号楼
注册资本:3,200,000.00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法定代表人:何建东
控股股东:何建东
实际控制人:何建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97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320万元,由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主要经营光伏科技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节能设备设计及销售。实缴资本为320万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82.42万元,净资产490.22万元。
(二)定价依据
依据2022年智华公司财务数据,经出售和购买方双方友好协商,转让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资产出售的价格遵循了公允、合理以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同意,将其在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 320万股股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方式:乙方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万元。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甲方在东营市智华天硕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动失效,若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互惠互利,合作发展,更好的开展业务。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无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5月 24日